2018/2/5
近日,港澳頻現家傭虐兒事件。本澳司警公佈一宗六個月大男嬰遭越傭虐待致昏迷。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家傭的質素、規管制度。
據統計,本澳有兩萬多戶雙職家庭需要聘請家傭照顧家中老弱幼小。市場對家傭服務的需求有增無減。但由於當局長期以來沒有完善外地家傭及職介所的管理制度,令家傭市場亂象叢生,困擾不少家庭。家傭質素參差不齊,個別更有失職業操守,數月內換十幾個家傭時有發生。
加強規管家傭市場需從多方面着手。政府盡快修改《中介法》,規範管理職介公司運作,加強巡查和執法,杜絕歪風。制訂與家務工作相關的法律,保障僱主與家傭雙方利益。規定家傭在入職前須通過正規、適當的培訓,加強家務技能、家居安全、照顧長幼的知識及職業操守,若發現家傭有虐兒的舉止應立即報案。應聘者如有前科,應拒絕再次入澳工作。杜絕家傭“騎牛揾馬”,若離職後強制回國“過冷河”,才能再次申請外傭工作﹔每次驗身費、機票費需與僱主平分。相關的部門打擊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僱。
勞工事務局、人力資源辦公室及治安警察局聯手嚴格規管家傭市場,完善管理,嚴肅執法,提升家傭質素,保障家居、兒童長者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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